湖南法治報·新湖南客戶端訊(通訊員 譚雪芹)“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本院以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請求法院支持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訴訟請求,被告人張某等人應當積極修復生態并賠償損失……” 這是大學生志愿者在醴陵市一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案例模擬法庭上的發言。

為增進社會公眾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的了解、認同和支持,8月11日,醴陵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泗汾鎮政府開展能動檢察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國家生態日宣傳,邀請18名來自全國各大院校的醴陵籍大學生在泗汾中學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到場旁聽庭審的還有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泗汾鎮居民及學生代表。18名大學生分別演繹公益訴訟起訴人、審判長、審判員、被告人、辯護人等8種角色,現場“沉浸式”體驗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此次模擬法庭庭審的案件根據入選全國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千案展示”平臺的張某等九人污染環境案改編,重點包含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庭審環節。
庭審結束后,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大學生志愿者們到附近商鋪中分發宣傳單、普及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并講解關于生態日設立的意義、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以及破壞生態環境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
8月15日,醴陵市人民檢察院聯合醴陵多家單位、志愿者參加醴陵市“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主題實踐活動,現場發放宣傳資料,并向群眾宣傳生態環境的重要性以及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履職情況。
近年來,醴陵市人民檢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訴訟職能,開展飲用水源地保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專項監督行動,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160余件,助力醴陵市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
今后,醴陵市人民檢察院將不斷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依法履職盡責,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有力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